一、 案件簡述
孫先生上班途中與電動車發生碰撞,造成電動車騎車人受傷,車主王先生和電動車騎車人都有責,但孫先生認為電動車方受傷不是很嚴重,而且反正自己有保險可以理賠,為了能夠快速處理事故,就擅自答應承擔全部責任。后來電動車方并發“遲發性顱內出血”,搶救無效死亡,孫先生除了要賠償巨額死亡賠償金外,還構成交警肇事罪預追加刑罰,這讓他后悔不已。
二、風險提示
風險點1:車主認為自己買了保險夠賠,但是保額不一定充足,特別是新規出臺后,死亡賠償金上漲,不買個三者100w,都不敢出門。很多人三者險買了50萬,加上交強險可能有60多萬保額,認為足夠對傷者進行賠付,所以主動攬責,但實際賠付遠超保額;
風險點2:車主為了盡快處理事情而主動攬責;不知道保險除外責任,需車主自己承擔的風險,認為只要認了全責,就都由保險公司賠付。
三、政策解讀
1.交強險賠付有限額,如果沒有購買商業三者險,那么可想想進醫院大概要花多少錢,再去考慮該不該主動攬上非自身的事故責任。
2.在保險理賠的實踐中,如果拿到醫療發票辦理保險理賠,保險公司會區分甲類藥、乙類藥、丙類藥(也就是日常所說的醫保外用藥和醫保內用藥),甲類藥全報、乙類藥報80%、丙類藥不報。在實際生活中也經常發生很多碰瓷的人去訛詐當事人,當是全責的時候很多傷者會毫不顧慮的要賠償誤工費、護理費、精神賠償金……
四、溫馨提示
青島平安產險在此提醒:一旦發生交通事故,一定要及時報交警劃分責任;購買足額的商業三者險,日常交通事故處理中,非機動車往往被視為弱勢群體,也就是說,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事故,不管機動車有無過錯,都有可能會承擔一定的責任。因此,第三者責任險就是機動車最后的保護屏障,一定要足額投保。